什么是退休双轨制,什么是退休双轨制教师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关于什么是退休双轨制这个问题的知识,还有对于什么是退休双轨制教师也是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分享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退休金双轨制?
退休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具体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
一是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51-1978年);
二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的探索阶段(1978-1991年);
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阶段(1991年至2014年)。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扩展资料
退休金双轨制的形成:
“双轨”的形成,则是历史和现实共同作用的产物。
上世纪90年代,企业和机关单位的养老制,还是执行均为退休前75%的“单轨”。
随着国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养老制度的改革也相应划出了“国企—集体企业—民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路线图。备受争议的双轨制,正是这一路线图实施过程中的产物。
而另一方面,养老保险长期分属不同部门负责,导致政出多门,缺乏统一性,难言沟通衔接。还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仅是养老制度制定者,也是受益者,这种双重身份的利益冲突,在某种程度上也形成了改革的阻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金双轨制
退休金双轨制的制度历史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期中国在退休政策上实行的是一轨制。1997年下半年政府把养老金分成二个等级,企业退休人员领的是“基本养老金”;而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却给的高,叫“养老金”。而且机关事业单位是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
“双轨制”问题始于1995年,国家率先对企业养老制度进行社会保障改革,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为内核的“统账结合”模式。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这就形成了在养老制度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种截然不同的“双轨”模式。
在企业,退休金按照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计发;而机关和事业单位,则依据其工龄和退休前的工资计发。1990年,中国企业和机关职工年人均离退休费分别为1664元、2006元,差距并不大。2004年则分别为8081元、16532元,前者仅是后者的48.8%,差距十分明显。
原因在于:第一,从1995年起,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调整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60%调整,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则按同级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率的90%调整。第二,公务员退休金增加还受益于1993年和2006年两次工资改革,特别是2006年“工资套改”主要体现在工龄和职务上:工龄越长,职务越大,则涨幅越大,退休工资也按照这个涨幅得到了较大的提高。这样就人为地拉大双轨制的差距。
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发展
养老保险双轨制与我国原计划经济下的劳动用工管理体制有关系。实际上起初无论是国企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其职工退休后的待遇都是有单位自行解决的。只是由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不同步等多方面原因才导致目前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
1,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性质,企业职工是“单位人”,在职时的工资、退休后的养老,完全由单位负责。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国有企业改革冲击了传统的劳动保险制度,职工养老的负担较重,且不同行业企业人员待遇相差很大。为平衡不同企业的退休费用负担,广东等地开始试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随着企业用工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在企业大规模覆盖是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当时,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出现经营困难,许多企业发不出退休金。有的企业用卖不掉的产品抵退休金,有的干脆不给办退休。在此背景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扩面,并提出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任务目标,解决职工“领不到养老金”这个最突出的矛盾。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随着社保制度的发展,现在已经做到了养老金的社会统筹,保证了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
2,实际上,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也是“单位人”,也是由单位自行承担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发放。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经济组织不同,没有自主经营收入,故只有通过财政拨款解决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待遇问题。在这个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进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至今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即通过财政拨款而非社会保险来解决退休职工的社保待遇。
由上可以看出,由于改革的不同步,两种制度在筹资方式、待遇计发调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谓的养老“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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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双轨制度是什么意思
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
2012年3月,这一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
前一种,按照现行的制度,公务员退休后能拿到退休前工资90%的退休金。后一种是由企业缴纳占工资总额的20%,职工缴纳个人工资的8%,退休后,职工养老金的多少就与个人和单位的缴费额直接相关,一般来说,按正常工作年龄,据相应的缴费比例,退休后每月拿到的养老金约为在职工资的60%。
中国现行的是“退休金双轨制”,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吃皇粮的人民公仆”的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
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5倍。养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从被访者来看,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0元。
什么是退休双轨制
退休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具体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
一是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51-1978年);
二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的探索阶段(1978-1991年);
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阶段(1991年至2014年)。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扩展资料
退休金双轨制的形成:
“双轨”的形成,则是历史和现实共同作用的产物。
上世纪90年代,企业和机关单位的养老制,还是执行均为退休前75%的“单轨”。
随着国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养老制度的改革也相应划出了“国企—集体企业—民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路线图。备受争议的双轨制,正是这一路线图实施过程中的产物。
而另一方面,养老保险长期分属不同部门负责,导致政出多门,缺乏统一性,难言沟通衔接。还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仅是养老制度制定者,也是受益者,这种双重身份的利益冲突,在某种程度上也形成了改革的阻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金双轨制
退休金双轨制取消了吗
“ 退休养老金 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 城镇养老保险 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现在已经取消了,没在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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