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关于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的知识,还有对于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也是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分享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负责执行的法院可以委托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地的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直接到当地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当地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要求协助执行。
失信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失信被执行人,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相关知识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规定: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什么意思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201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2018年7月10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全国已有280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法律分析: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201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2018年7月10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全国已有280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做出规定。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称,中国将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被执行人啥意思?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国内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俗称“老赖”)广泛存在,这已经成为了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 定。
为了有效治理“老赖”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2013年7月、11月和2014年1月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开等情况进行 通报,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
社会各界人士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输入姓名就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扩展资料: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有以下行为的,都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比如贷款恶意不还款,长期拖欠借款;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5、违反限制消费令;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被执行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
第二条: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一)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三)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四)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五)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六)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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